FUN FUN STAR 跳消暑-台北體驗場

✅運動節奏訓練協會是目前利用節奏訓練,來提升運動表現,並且專注於研究訓練方式與普及培訓的唯一組織

✅運動節奏訓練的優點:
1. 在運動前的暖身可以喚醒大腦,避免運動時產生運動傷害
2. 對於一般運動的週期性訓練為4拍,運動節奏訓練為8拍,節拍細分化的學習,可以提昇運動表現與蓄積爆發力
3. 節拍會讓腦內血清素與運動皮質活躍起來,加上跳躍,會讓人感到快樂,同時BDNF濃度上升,能夠增加學習與理解力

✅注意事項:
1.運動是保持健康身體的重要元素,請參與者視自己當日狀況量力而為,並請於活動前一日做充足的睡眠及當日活動前2個小時前完成進食。
2. 如果您尚未成年,您必須告知您的父母或監護人並經過其同意,方能參加活動。若是您有心臟毛病,癲癇,或其他重大健康問題,或受到酒精及藥物影饗的人,都不適合參加當日活動。請先行評估身體與健康狀況。
3. 本次活動對於現場只做必要之緊急醫療救護。如因參與者未遵守當日主辦單位規定導致受傷者,願意自行負責,不予理賠。
4. 請穿著運動褲,運動上衣,運動鞋,並攜帶毛巾,水,及課後更換衣物
5. 訓練進行中,請勿錄影。


✅肖像權使用同意書

本同意書說明本活動將側拍訓練過程影片,當您勾選以下「同意參加」,表示您已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規定。
1. 同意並授權主辦單位,以宣傳運動節奏訓練課程的影片拍攝之肖像權使用權利。
2. 同意並授權主辦單位於本活動拍攝中所拍攝有關圖、影像,經拷貝、轉檔、剪輯、美編設計和增刪之處理後,上傳至國內外YouTube、Facebook,或其他相類似之網路服務平台,予以公開傳輸或播送使用,但不得違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,也不得使用於其他非本次訓練過程所授權與承諾之使用範圍。

✅個資同意書: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

本同意書說明本活動將如何處理本表單所蒐集到的個人資料。當您勾選「我同意」並簽署本同意
書時,表示您已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規定。
一、基本資料之蒐集、更新及保管
1. 本活動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在中華民國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與相關法令之規範下,蒐集、 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2. 請於申請時提供您本人正確、最新及完整的個人資料。
3. 本活動因執行業務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、電話、email、身分證字號等。
4. 若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,請主動向本協會申請更正,使其保持正確、最新及完整。
5. 若您提供錯誤、不實、過時或不完整或具誤導性的資料,您將損失相關權益。
6. 您可依中華民國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,就您的個人資料行使以下權利:
(1) 請求查詢或閱覽。(2)製給複製本。(3)請求補充或更正。 (4)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及利用。(5)請求刪除。 但因本活動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者,本校得拒絕之。若您欲執行上述權利時,請與本協會連繫。但因您行使上述權利,而導致活動權益受損時,本協會將不負相關賠償責任。
二、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
1. 本協會為執行活動相關業務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。
2. 您可以拒絕向本活動提供個人資料,但您可能因此喪失您的權益。
3. 本協會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期間為即日起 1 年內,利用地區為台灣地區,於次年定期銷毀所
填具之報名表。
三、基本資料之保密
  您的個人資料受到本協會之保護及規範。本校如違反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規定或因天災、事變
  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,致您的個人資料被竊取、洩漏、竄改、遭其他侵害者,本協會將於查
  明後以電話、信函、電子郵件或網站公告等方法,擇適當方式通知您。
四、同意書之效力
1. 當您勾選「我同意」並簽署本同意書時,即表示您已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本同意書之所有
    內容,您如違反下列條款時,本協會得隨時終止對您所提供之所有權益。
2. 本協會保留隨時修改本同意書規範之權利,本協會將於修改規範時,於本活動網頁(站)公告
    修改之事實,不另作個別通知。
3. 您自本同意書取得的任何建議或資訊,無論是書面或口頭形式,除非本同意書條款有明
    確規定,均不構成本同意條款以外之任何保證。
五、準據法與管轄法院
    本同意書之解釋與適用,以及本同意書有關之爭議,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,
    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。

臺北市網球中心

114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208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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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 2020/07/04 18:00(+0800) 結束販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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